招租商铺设定最低报价见上表,投标单位报价不能低于最低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不设上限。租赁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
七、租金支付: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按当年实际剩余月数支付,自下年度起每年1月20日前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我中心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一)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一定要符合房子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我中心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在任何时候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我中心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损失。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我中心,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承租人竞租成功后,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视为违约。
2、在承租房屋期间,存在违法经营、违法搭建、破坏房屋结构、外立面,不服从我中心管理的。
如果有效报价仅一家,则该报价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效报价方超2人(含)以上,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房用途: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城管、街道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准从事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采取公开竞租方式,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每出价一次增加200元,价高者得,原承租方在同等出价的条件下优先中标。
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租金,第一年合同到期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水电费自理,如使用学校水电,相关费用按实支付,半年一结。前一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如若续租,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标准在中标价基础上逐年递增1%。
1.竞租人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①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②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如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③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将标的物用于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铝合金加工、烟花爆竹、危化品等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环境的项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的项目;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④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⑤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和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⑥《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恢复房屋原样,并在租赁房屋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要依法使用,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时缴纳相关联的费用。
⑦因出租人实施房屋维修、重新规划用途等项目时,由承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租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结算。
4.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20日上午9点在巢湖一中行政楼4楼会议室组织现场竞价。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盖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报名人时,通过协议租赁的方式,以不低于该房屋评估价的标准与报名人签约。经公开招租有二名及以上报名人时,通过竞投的方式产生承租人,以竞投总价的高低排序,最高者为中标人,原承租方在同等出价的条件下优先中标。
竞价结束且无不正常的情况,我单位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
若对成交公示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第一中学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第一中学行政楼四楼总务处办公室。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巢湖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巢湖市亚父街道办事处网页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4.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9日下午15点在巢湖市亚父街道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组织现场竞价,竞租人逾时到达现场的出租方将不予接受竞租文件。
我街道现有一处门面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承租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报名咨询。
报名方式: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赴卧牛山街道办事处西圣社区办公室处现场报名。
竞价办法:如果有效报价仅一家,则该报价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效报价方超2人(含)以上,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人;若原承租人参与投标,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特别说明: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多人参与报价,且最高报价者非原承租户,则原承租户可以启用优先承租权,即直接用最高报价方报价确定为本门面房承租户。(最终报价以投标文件报价金额为准)